根据市国资委和投控公司关于企业资产损失责任追究调研工作的总体部署和要求,集团监事会主席刘丹牵头,会同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王维星等大监督体系相关人员,于2014年5月6日-29日分别对集团本部及其所属企业开展了调研和座谈,全面了解集团资产损失责任追究的制度建设现状和执行情况。
各企业和部门按照集团调研工作方案的要求,高度重视,认真落实,结合各自工作实际和特点,分别从投资决策、招标采购、安全生产、产品销售、财务资金管理、固定资产管理等方面做了认真梳理、分析和总结,并对集团和上级产权单位建立健全资产损失责任追究制度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王维星副书记提出,作为生产制造型企业,在市场经济的大环境下全体员工要切实增强责任意识和危机感,抓好相关制度建设,预防资产损失的风险,用制度围堵生产和管理中的漏洞,做到制度不流于形式。
刘丹主席在调研中对各部门和各所属企业在制度建设、制度执行等方面所做的工作和取得的成效以及对此次调研工作的高度重视给予了充分肯定,对下一步工作提出了四点要求:(1)加强制度建设。集团本部和所属企业要对现有相关制度进行全面认真梳理,根据企业发展需要不断建立健全和完善各项制度,为企业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夯实基础。(2)增强制度执行力。严格执行规章制度是企业实现公平公正和规范运作的根本保证,要切实建立以制度管人、制度管事、自我约束、自我防范的管控机制,真正做到制度面前人人平等、人人遵守、人人敬畏。(3)强化全面风险管理。作为生产制造企业,要对经营管理各环节、各流程和各节点进行全面认真梳理,制定严格的操作审批程序,加强资金等相关重点领域的有效监管,使风险可控可防。(4)发挥“大监督”体系作用。各所属企业要进一步完善“大监督”体系组织建设,联合各方力量形成监督合力,加强事前预防,注重事中监督,完善事后评价,努力做到国有资产零损失。